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我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MMA工业化装置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将其全本公开,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MMA工业化装置改建项目
项目选址:烟台化工产业园万华烟台工业园
建设概况:对现有1#MMA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将1#MMA装置原料由异丁烯变更为叔丁醇项目建设后装置产能、产品方案不变。相关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均依托万华已有设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大街59号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35-3387629
电子邮箱:272754602@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期限为环境信息公开后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公告发布后以电话或者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项目周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望广大居民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2),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相关环境影响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您可以将意见反馈给我们,请您提供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便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意见以及环保部门核查。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1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MMA工业化装置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MMA工业化装置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6日